112-2「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1.75萬」注意事項公告

  • 2024-01-12
  • 范玉蕾

112-2「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1.75萬」注意事項公告

 

(1). 教育部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之差距,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雜費每學年3.5萬元,每學期1.75萬元
(2). 本國籍大學部、進修學士班、學士後學制學生均符合資格接受補助(不含延修生),

(3). 補助於註冊繳費單上將直接扣減1.75萬元,不需提出申請

(4). 接受112-2學期1.75萬元補助款的同學,依規定不得重複請領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其他部會提供之各類助學金。
(5). 因校內系統尚在修改當中,如欲取消1.75萬補助改申請政府其他部會補助,待系統修正完畢後會公告在生輔組網頁取消之辦法(預計1月底前公告)
(6). 繳費單目前尚在修改及製作中,出納組預計113年01月18日開放列印,確切時間會另做公告。
(7).此補助案(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之差距補助1.75萬)不需提出申請,弱勢助學(年所得)、各類就學優待減免(有證明者)申請方式照舊,請同學勿混淆。 

(8).此補助案(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之差距補助1.75萬)與各類就學優待減免只能擇一、擇優申請,下方附上各類就學優待減免補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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