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因應疫情發展上課及教學注意事項公告

  • 2023-03-06
  • 范玉蕾
111-2因應疫情發展上課及教學注意事項公告
(20230304)
 
依據教育部112221日公告「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調整本校教學相關防疫措施,規範如下:
一、   全校室內課程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但有以下狀況仍請師生配戴口罩,以降低校園感染風險,維護健康安全:
(一)     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授課教師經與學生討論後,得由師生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二)     密閉且通風環境不佳之空間
(三)     空間狹小且人多之空間
(四)     本身有呼吸道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
(五)     烹飪課程之衛生要求
 
二、課程或活動設備清消注意事項
(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落實自主清潔及消毒管理。
(表演藝術課程以使用個人器材(樂器、戲服、表演服裝等)為原則, 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吹嘴等),不得共用;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 以專人專用為原則。
(體育課應針對上課師生經常接觸之表面、 器材落實清潔消毒。
(進行戶外教學活動搭乘交通工具(如遊覽車)除應佩戴口罩外,亦須落實清潔及消毒。
 
三、教學評量及方式 (另請參閱本校111-2學期學生安心就學措施)
(教學評量:學生如因確診或快篩陽性(實施「防疫隔離假」)、自主防疫(實施「自主防疫假」)而無法到校或實施線上課程,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不影響其學業成績評量。
(教學方式:
1. 因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到校上課的學生,應連繫授課教師利用「創課教學平台」進行授課,以提供學生遠距修課,使其學習不中斷。
2. 因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到校授課的教師除應按學校規定辦理請假之外應於表定上課時間進行線上教學,若因身體不適無法線上教學則以申請調補課並以實體授課為原則,以維護教學品質及保障學生權益。
四、溫馨提醒,有症狀者,請自行進行快篩,並儘速就醫,不到校上班、上課。
 
五、有關實施時間及內容之變更,教務處將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立即性進行調整,並經本校防疫小組決議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