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小組 - 公告】自110/05/11起防疫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配合本校最新防疫措施

  • 2021-05-13
  • 范玉蕾

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公告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自512()起 ,為了本校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健康,懇請確實配合以下相關防疫措施↓

  1.持續維持於各建築物入口之健康憑證檢查及體溫監測機制,以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名制」之要求。

  2.進入校園各建築物須全程配戴口罩

  3.教室、辦公室應維持適當通風,至少開一扇窗且窗縫至少一個拳頭寬。

  4.各項活動之辦理,仍應向「學務處」提出申請及防疫通報,採實名制並量測體溫,活動參與人數若超過100人則一
  律停止辦理,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5.校園環境及教室消毒維持每日至少一次。

  6.嚴格執行健康監測,量測體溫注意是否有發燒情形、有呼吸道、失去嗅覺味覺等症狀者,應立即配戴口罩立即就
  醫,並即時通報學校。

  7.請持續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
  口罩如有髒汙,應勤加更換;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
  以上。

 

※請導師幫忙協助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

  1. 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1)發燒(≧37.5℃)或有呼吸
  道症狀。(2)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3醫師高度懷疑之社區型肺炎。應立即通報健康中心防疫專線
  04-23323456, 分機 32503251 (上班時間,8:00-17:00)或校安中心0919-555445(下班時間,17:00-08:00)

  2. 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於有呼吸道症狀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
  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最少為自主管理七天,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
  課。

  ※如有相關護理醫療諮詢請撥校內分機3250-325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