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公告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自5
1.持續維持於各建築物入口之健康憑證檢查及體溫監測機制,
2.進入校園各建築物須全程配戴口罩。
3.教室、辦公室應維持適當通風,
4.各項活動之辦理,仍應向「學務處」提出申請及防疫通報,
律停止辦理
5.校園環境及教室消毒維持每日至少一次。
6.嚴格執行健康監測,量測體溫注意是否有發燒情形、有呼吸道、
醫,
7.請持續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
以上。
※請導師幫忙協助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
1. 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
道症狀。(2)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3)
04-23323456, 分機 3250、3251 (上班時間,8:00-17:00)或校安中心0919-
2. 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於有呼吸道症狀之師生,
課。
※如有相關護理醫療諮詢請撥校內分機3250-325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