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公告】112-1學期辦理【復學】時程公告 2023-07-06 范玉蕾 一、適用對象:復學生 二、辦理方式: (一)辦理時間:112年08月01日至09月08日週一至週五平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二)辦理流程:攜帶證件至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填寫『復學申請表』,並依照流程完成相關作業。 (三)注意事項:休學期滿未申請復學,或未申請繼續休學者,應令退學。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1. 「學籍」問題,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3113、3122、3124)。 2. 「課程」問題,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3110、3111、3120、3131、3116)或各學系辦公室。 3. 「繳費」問題,總務處出納組(3350、3351)。 4.其他相關問題,請洽各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