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1學期【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作業要點】
2.各學系甄選標準及程序已放置於「教務處」網頁右方連結 (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可請自行上網查看。
3. 讀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相關時程如下,申請通過之同學需要「指導教師」於申請表上簽名
113-1學期【修讀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 作業時程
時 程 | 週 次 | 辦 理 事 項 | 辦 理 單 位 |
12/02 (一)~ 12/06(五) 下午五時 |
第13週 | 受理「113-1學期修讀碩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申請 | 各學系 |
12/13 (五)下午五時前 | 第1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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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系 |
12/17 (二)下午五時 | 第15週 | 公告113學年度申請修讀「碩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 |
註冊與課務組 |
12/20(五)下午五時前 | 第15週 | 放棄其他錄取學系預修生資格截止日 | 註冊與課務組 |
12/23 (一)~ 12/27 (五) | 第16週 | 新學期課程預選,預修生預選碩士班課程 | 各學系 註冊與課務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