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組 - 公告】113-1辦理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事宜(申請日自113年06月11日至113年9月6日止)

  • 2024-06-19
  • 范玉蕾
1.申請日期:自113/06/11(二)~113/09/06(五)截止。
2. 申請資格:
  A.卹內軍公教遺族
  B.卹滿軍公教遺族
  C.現役軍人子女
  D.身心障礙學生本人
  E.身心殘障人士子女
  F.原住民籍學生
  G.低收入戶學生
  H.中低收入戶學生       
  I.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申請路徑:亞洲大學首頁>資訊捷徑>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類就學優待(減免)申請>列印紙本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件資料

4. 收件地點:請至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L102)刷條碼繳交申請表相關資料。

5. 郵寄地址: 413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生活輔導組收)
 (若不克前來繳交申請文件,可用郵寄方式寄至本校生輔組辦理,請同學郵寄前確認資料是否正確。若因資料錯誤或是缺少資料,會電話通知並請您補寄文件,待文件齊全後才會更新繳費單)

6. 更新繳費單:113/07/05(五)日起>亞洲大學首頁>資訊捷徑>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列印繳費單

7.注意事項:
(1)以上身分皆需具有相關證明文件。
(2) G~I身分可先提出過期()之相關證明文件,於開學前需補交合格()證件。
(3)辦理就學貸款並且具有減免身份者,需先繳交減免資料至生輔,再上網進入學生資訊系統更新繳費單,然後到各地臺灣銀行進行對保,並將學校存執聯交回,最後上網確認繳費是否完成。
(4)請確認E-mail信箱及聯絡電話。
(5)需要填寫家屬資料者,請核對身分證字號無誤。
(6)申請身障本人/子女,申請書下方需有三個條碼才正確,不可有其中一格空白(''手冊持有人''欄位空白,可能是因填寫家屬資料中,未多選擇一欄''手冊持有人'')
(6)立切結書處,需學生及家長簽章。
(7)我們會刷申請表上的條碼,受理減免作業,同學不需簽收。
(8)每學期皆需要重新提出申請,若因個人原因在申請截止後才提出申請需求,本組不受理補件。
(9)配合政府113年政策「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學士班(含學士後及進修部)每位學生每學期可補助1.75(醒:已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者,不可重複申請1.75萬補助(兩項補助擇優申請)
(10)詳閱上述文字之後,若還有疑問可撥電話04-23323456分機3214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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