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宿服組 - 重要公告】【內容更新】住宿生有請領「校外租屋補助」,不得重複請領「學校住宿補助」,詳見內文。
關於教育部「學校住宿補助」將統一由校方帶入繳費單,無需另外申請。
重要告知,若住宿生有請領「校外租屋補助」,不得重複請領「學校住宿補助」,請務必於113年1月11日前用學校學生信箱E-mail至宿服組信箱 (dss@asia.edu.tw) 提出,以利校方取消「學校住宿補助」,避免您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發生追繳情形。
有關「【重要公告】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Q&A」相關內容,請至宿服組網站查看公告。
網址:https://ds.asia.edu.tw/?locale=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