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公告】109-1因應疫情發展上課及教學注意事項公告II(11/18起~)

  • 2020-11-18
  • 范玉蕾

各位同學好:

  依據109年11月18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告「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社區、採檢等三大方向進行,嚴格要求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強制戴口罩,違者會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36、37條處3千元至1萬5千元。本校即日起於所有於室內上課課程及教學活動,師生於上課期間須全程配戴口罩,且儘量採取適當社交距離的座位安排

  有關實施時間及內容之變更,教務處將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立即性進行調整,並經本校防疫小組決議後公告實施。

10911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