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8學年【學碩士五年一貫】申請相關資料,包含申請公告(含各學系甄選相關規定)、實施要點、時程表、申請表等,申請時程為109/05/18 (一)~ 05/22(五)下午五時。
二、大一至大四學生皆可申請。
1.各學系甄選標準及程序已放置於「教務處」網頁右方連結 (學碩士五年一貫),請學生自行上網查看。
2.幼教系、時尚系、室內系、不分系、聽語系、職能系與視光系雖無研究所,但學生可申請他系研究所。
三、學碩士五年一貫相關時程如下,申請的同學請先找指導教授於申請表上簽名,有任何問題,請洽註冊與課務組 3122、3124。
109【學、碩士五年一貫】作業時程
時 程 |
週 次 |
辦 理 事 項 |
辦 理 單 位 |
05/18(一)~05/22(五) 下午五時 |
第12週 |
受理「109學年度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申請 |
各學系 |
06/05(五)下午五時前 |
第14週 |
送交「註冊與課務組」彙整(學生檢附之相關資料如自傳等,不需送至教務處) |
各學系 |
06/09(二)下午五時 |
第15週 |
公告109學年度申請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之錄取名單 |
註冊與課務組 |
06/12(五)下午五時前 |
第15週 |
放棄其他錄取學系預研生資格截止日 |
註冊與課務組 |
06/15 (一)~ 06/19 (五) |
第16週 |
新學期課程預選,預研生預選碩士班課程 |
各學系 註冊與課務組 |
【法規】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實施要點 1090505-1-1
【時程】108學碩士五年一貫作業時程表 1090505-1-2
【申請】學生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申請表 1090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