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檢送110-1 學期「學分抵免」第三梯次 申請作業流程

一、本次適用學生為:新生、轉系生、轉學生,  如有其他舊生欲補抵免,請於110年6月28日(一)起洽註冊與課務組開放權限。
二、學分抵免申請時間為:110年8 /31 (二) 中午 12:00  至  09 / 06 (一) 下午5:00止   學生資訊系統完成申請。
三、請各單位務必確認系統內課規已更新至110學年度,若尚未新增110學年度課規,請務必於8/ 4(三)前完成,以利學生抵免申請作業,謝謝合作!
四、請同學務必完成線上填寫並寄送成績單至系上,否則將無法完成抵免,謝謝!
五、除課程抵免外,可申請抵免項目:
     1.   英文證照抵免英文必修課程及畢業門檻,請學生填寫校定必修英語課程抵免申請表(附證照)及免參加修進修英語申請表至系上,再由「各學系」統一送「語發中心」審查。
     2.   退伍令、身心障礙證明抵免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請學生填寫基礎及分類通識課程科目抵免學分申請表(附退伍令)至系上,再由「各學系」統一送「軍訓室」審查。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五專學制之「專一至專三」科目不能抵免;「專四、專五」之科目才能抵免。
     2.   請同學務必於抵免時間內提出申請,非抵免時間不得抵免。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註冊與課務組」 3111、3110、3116、3131、3120,感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