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优秀工程学生奖学金」每年遴选10名为限,每名颁发奖学金新台币参万元及奖牌,请就贵校院修读工程科系最后壹学年之在学学生(不含研究生)中符合条件者,每校限推荐1名。
二、「沈怡奖学金」为奖励工程相关科系之大学校院(不含研究生)就读之优秀清寒在学学生而设置,每年遴选2名,每名颁发奖学金新台币参万元及奖状。每校限推荐1名。
三、上述奖学金评选作业自即日起开始办理,于本年3月15日(邮戳为凭)为推荐截止期限(遇假日顺延)。推荐书等相关资料请以挂号寄达本学会「优秀工程学生奖学金」评选作业小组收。
四、随函检附「优秀工程学生奖学金」及「沈怡奖学金」评选办法各乙份,推荐书及候选人简历表请迳至本学会官网之奖项评选中下载。另寄送至本学会之纸本参选资料请扫描为PDF档并上传至http://www.cie.org.tw/Awards/Awards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