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学期至「中国医药大学」国内交换生申请公告

  • 2024-12-17
  • 范玉蕾
【说明】为促进本校与中国医药大学校际合作,共享教学资源与提供学生多元学习机会,推动「与中国医药大学国内交换」制度
 
【申请时间】113年12月23日(一)至114年1月2日(四)止
 
【交换期间】申请交换期间至少一学期,交换期间等同对方学校(中国医药大学)学生,并依交换学校规范、规定办理
 
【学费】交换学生依所属学校收费标准缴纳「杂费」外,需另依对方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分费」
 
【申请流程】
填写「亚洲大学与中国医药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档案如下)
→填写相关资料后,经家长或监护人签章(签名+盖章)
→申请表及各学系要求之资料(例:成绩单或自传…等)送至所属学系主管签核后,再送本校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
→由本校教务处统一送至中国医药大学审核
→中国医药大学将审核结果送至本校教务处后列册公告
 
【公告结果】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将于114年1月20 日(一)下午5:00公告交换生审查结果
 
【相关资料】申请表、申请条件及法规等注意事项请参考教务处网页,电洽04-23323456分机3124、3122、6279、6288、3138
 
敬祝
平安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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