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112学年度第2学期各类就学优待(减免)学杂费事宜
1.申请日期:自112/12/25(一)~113/02/ 18(日)截止。
1.申请日期:自112/12/25(一)~113/02/
2. 申请资格:
A.卹内军公教遗族
B.卹满军公教遗族
C.现役军人子女
D.身心障碍学生本人
E.身心残障人士子女
F.原住民籍学生
G.低收入户学生
H.中低收入户学生
I.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申请路径:亚洲大学首页>资讯捷径>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申请>各 类就学优待(减免)申请>打印纸本申请书>并备齐相关证件资料。
4. 收件地点:请至本校行政大楼一楼学务处生活辅导组(L102)刷 条码缴交申请表相关资料。
5. 邮寄地址: 413台中市雾峰区柳丰路500号 (生活辅导组收)
(若不克前来缴交申请文件可用邮寄方式寄至本校生辅组办理, 请同学邮寄前再三确认资料是否正确,
若因资料错误或是缺少资料会电话通知并请您补寄文件, 待文件齐全后才会更新缴费单)
6. 更新缴费单:113/01/29(一)日起>亚洲大学首页>资讯 捷径>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申请>打印缴费单。
J注意事项:
(1) 以上身分皆须具有相关证明文件。
(2) G~I身分可先提出过期(旧)之相关证明文件, 于开学前需补交合格(新)证件。
(3) 办理就学贷款且具有减免身分者, 需先缴交减免资料至生辅组再上网进入学生资讯系统更新缴费单, 然后到各地台湾银行对保并将学校存执联交回, 最后上网确认缴费是否完成。
(4) 请确认E-mail信箱及连络电话。
(5) 有需填写家属资料者请核对身分证字号无误。
(6) 申请身障本人/子女申请书下方需有三个条码才正确, 不可有其中一格空白(若"手册持有人"字段空白则是因填写家属资 料中未多选择一栏"手册持有人")
(6) 立切结书处需学生及家长签章。
(7) 最后我们会刷申请表上的条码不需签收。
(8) 配合政府113年政策「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方案」 ,学士班(含学士后及进修部)每位学生每学期可补助1.75万, 申请各类学杂费减免者不可重复申请1.75万补助(两项补助择优 申请)。
(9)请详阅上述文字后若还有疑问可拨电话04- 23323456分机3214 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