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 重要公告】110-1因应疫情发展上课及教学注意事项公告 (10/11起)

  • 2021-10-06
  • 范玉蕾
依据2021104日教育部修正「大专校院110学年度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的作法,经防疫小组会议决议,
公告本校第三阶段实施教学方式调整的期程及采用实体授课的相关作法及规范。
实施时间 实施方式和规范
第三阶段
10/11(
)
面授课程采「实体授课」进行教学活动的条件及规范如下:
80人(含)以内的课程,或室内超过80但容留人数符合室内空间至少1.5 /(2.25平方米/),须以实际座位数入座且不限梅花座/间隔座。
实施「实体授课」请落实点名,并采固定座位、固定成员方式进行,并落实实联制,由任课教师留存纪录;如无法采固定座位时,请任课老师拍照留存,以便后续疫调。
各课程学生如包含尚未返校的外籍生或虚拟交换生,则请授课教师需利用创课教学平台开启「直播课堂」及录影功能,提供学生远距观课。
上课时师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及手部消毒,上课期间禁止饮食。
无法符合上述规范要求,调整作法如下:
如学生修课人数超过80,但教室容留人数无法符合室内空间至少1.5/(2.25平方米/)规范,则采隔周分流上课式进行(亦即半数学生至教室进行实体上课,其馀学生利用创课教学平台直播课堂」方式上课)。学号末一码为单数者于奇数周进教室上课;学号末一码为偶数者于偶数周进教室上课
如教师考量因通风不佳的教室或场所、或其他因素,其对于肺炎病毒传染性具较高风险疑虑,而须采「线上弹性教学」时,授课教师须填具「申请表」经核准后后方可实施。
体育、实习()、实验课程的授课方式如下:
室内外体育课程,均应保持社交距离。
落实全程佩戴口罩。如上体育课时,请老师评估运动强度并留意学生身体状况,适时调整课程内容。
学生使用之设备器材,应避免共享,如有轮替使用,轮替前应澈底清洁消毒。
注:
目前因疫情虽稍缓但仍未解除,上课期间请所有师生务必配戴口罩上课直到疫情结束为止,并请各授课教师务必落实点名且登录于学生缺旷课系统。
有关实施时间及内容之变更,教务处将依照「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最新公告立即性进行调整,并经本校防疫小组决议后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