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9-1学期注册缴费提醒事项。
说明:
一、 为避免影响学生权益,请转知及提醒所属学生于开学日(9月21日)前完成注册缴费手续。
二、 注册方式如下:
(一) 现金缴费可于自动提款机(ATM)转帐、金融机构跨行汇款或持「缴费单」至国泰世华银行临柜缴纳现金。
(二) 办理分期付款之学生,最迟应于开学前向所属系办公室提出分期付款申请。
(三) 办理「就学贷款」或「优待减免」,详细申请说明请见学务处生活辅导组网页就学优待减免。
三、 以上方式逾期缴费或逾期办理者,将无法于加退选课程期间(9月21日-9月29日)进行加退选课程。
四、 学生于前一学期(108-2)有办理分期付款未于学期结束(7月31日)前缴清者,将以「当学期未完成注册」予以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