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或符合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
二、申请资格限制:
1. 已住宿于本校宿舍者,不得提出申请。
2. 向直系亲属承租住宅,或该住宅所有权人为学生之直系亲属(含学生
3. 已请领其他与本计画性质相当之住宿补贴,
4. 延长修业、已取得专科以上教育阶段之学位再行修读同级学位,
三、截止申请时间及拨款时间:
依教育部规定,于3月20日前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缴交地
四、补贴额度:
依学生租赁地所在县市,每人每月补贴2,400元至3,600元
学生租赁地所在县市区域 | 每人每月 补贴金额 |
|
台北市 | 3,600 元 | |
新北市 |
三重、土城、中和、永和、汐止、板桥、新店、新庄、芦洲、八里、 |
2,880 元 |
三芝、平溪、石门、石碇、坪林、金山、乌来、贡寮、瑞芳、万里、 |
2,400 元 | |
桃园市 | 2,880 元 | |
台中市 | 中区、北区、西区、东区、南区、北屯、西屯、南屯、大里、大雅、 |
2,880 元 |
东势、神冈、大安、大肚、外埔、石冈、后里、和平、梧栖、清水、 |
2,400 元 | |
台南市 |
东区、南区、北区、中西、安平、永康、善化、新市、安南、仁德、 |
2,640 元 |
下营、将军、学甲、关庙、七股、大内、山上、六甲、北门、左镇、 |
2,400 元 | |
高雄市 |
小港、旗津、大社、大寮、大树、仁武、冈山、林园、梓官、鸟松、 |
2,640 元 |
内门、六龟、田寮、甲仙、杉林、那玛夏、茂林、桃源等区。 | 2,400 元 | |
新竹县、新竹市 | 2,880 元 | |
苗栗县、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市、嘉义县、屏东县、澎湖县、 |
2,400 元 |
五、申请需检附资料列表:
1. 申请书(如附件)
2. 房屋租赁契约书影本(提供正本复验):
需载明出租人与承租人(须为申请学生本人)之姓名及身分证字号、
3. 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详细内容请另详阅第六项、第七项说明)
4. 低收或中低资格者附上低收或中低证明影本、
六、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申请方式:
1. 线上申请:请至「全国地政电子誊本系统」办理。
网址: https://ep.land.nat.gov.tw/
2. 至各地政事务所临柜申请。
3. 使用7-11、OK、莱尔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务机,
4. 申请规费:每张20元。(超商申领誊本另须酌收手续费及打印费)
七、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主要用途登记」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