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持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或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
二、申请资格限制:
1. 已住宿于本校宿舍者,不得提出申请。
2. 向直系亲属承租住宅,或该住宅所有权人为学生之直系亲属(含学生
3. 已请领其他与本计画性质相当之住宿补贴,
4. 延长修业、已取得专科以上教育阶段之学位再行修读同级学位,
三、截止申请时间:
依教育部规定,于3月18日前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缴交地
四、补贴额度:
依学生租赁地所在县市,每人每月补贴1,200元至1,800元
五、申请需检附资料列表:
1. 申请书(如附件请打印单面共三张)
2. 房屋租赁契约书影本(提供正本复验):
需载明出租人与承租人(须为申请学生本人)之姓名及身分证字号、
3. 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详细内容请另详阅第六项、第七项说明)
4. 低收或中低资格者附上低收或中低证明影本、
六、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申请方式:
1. 线上申请:请至「全国地政电子誊本系统」办理。
网址: https://ep.land.nat.gov.tw/
2. 至各地政事务所临柜申请。
3. 使用7-11、OK、莱尔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务机,
4. 申请规费:每张20元。(超商申领誊本另须酌收手续费及打印费)
七、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主要用途登记」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