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通知】學生申請修讀「修讀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受理時間12/01 (一)~ 12/05(五)

  • 2025-11-24
  • 范玉蕾
  1. 114-1學期【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作業要點申請相關資料,包含申請公告(含各學系甄選相關規定)實施要點時程表申請表研究所預修生系統操作說明審查結果回報表
  2. 各學系甄選標準及程序已放置於「教務處」網頁連結 (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請學生自行上網查看。
  3. 讀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相關時程如下,申請通過之同學需要「指導教師」於申請表上簽名並填入系統

114-1
學期【修讀碩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作業時程
時  程 週  次 辦 理 事 項 辦 理 單 位
12/01 (一)~ 12/05(五)
下午五時
第13週 受理「114-1學期修讀碩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申請 各學系
12/12 (五)下午五時前 第14週
  1. 各學系請於「學生學籍管理系統」輸入審查結果
  2. 學生申請表審查結果彙整表(可至1-3-17查詢後再貼至表格中)
送交「註冊與課務組」彙整(學生檢附之相關資料如自傳等,不需送至教務處)
各學系
12/16 (二)下午五時 第15週 公告114學年度申請修讀「碩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之錄取名單 註冊與課務組
12/19(五)下午五時前 第15週 放棄其他錄取學系預修生資格截止日 註冊與課務組
12/15 (一)~ 12/19 (五) 第15週 新學期課程預選,預修生預選碩士班課程 各學系
註冊與課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