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学生申请修读「修读学士班学生修习硕士班学位」,受理时间12/01 (一)~ 12/05(五)

  • 2025-11-24
  • 范玉蕾
  1. 114-1学期【学士班学生修习硕士班课程作业要点申请相关资料,包含申请公告(含各学系甄选相关规定)实施要点时程表申请表研究所预修生系统操作说明审查结果回报表
  2. 各学系甄选标准及程序已放置于「教务处」网页连结 (学士班学生修习硕士班学位),请学生自行上网查看。
  3. 读学士班学生修习硕士班学位相关时程如下,申请通过之同学需要「指导教师」于申请表上签名并填入系统

114-1
学期【修读硕士班学生修习硕士班学位】作业时程
时  程 周  次 办 理 事 项 办 理 单 位
12/01 (一)~ 12/05(五)
下午五时
第13周 受理「114-1学期修读硕士班学生修习硕士班学位」申请 各学系
12/12 (五)下午五时前 第14周
  1. 各学系请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输入审查结果
  2. 学生申请表审查结果汇整表(可至1-3-17查询后再贴至表格中)
送交「注册与课务组」汇整(学生检附之相关资料如自传等,不需送至教务处)
各学系
12/16 (二)下午五时 第15周 公告114学年度申请修读「硕士班学生修习硕士班学位」之录取名单 注册与课务组
12/19(五)下午五时前 第15周 放弃其他录取学系预修生资格截止日 注册与课务组
12/15 (一)~ 12/19 (五) 第15周 新学期课程预选,预修生预选硕士班课程 各学系
注册与课务组